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南州200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南州200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文号:黄政〔2007〕28号 |
|---|---|
| 颁布日期:2007-08-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南州200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黄政〔2007〕28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黄南州200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八月七日
黄南州200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
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根据《二OO七年青海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200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采取“分级、分线、分类”的方式,按照标准公开、类型自报、州级抽查、综合评估的办法和既符合实际、又有工作压力的要求进行。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围绕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点,制定切合实际的考核指标。
(二)坚持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平常检查、调研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
考核主要根据年初州政府州长与各县政府县长、州计生委主任与县计生局局长签订双线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内容包括:(一)党政领导重视程度;(二)人口出生率;(三)计划生育率;(四)避孕措施及时率;(五)利益导向机制;(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双达标”工程,共六项责任指标。
三、考核分类标准(见下表)
序号
指标或项目
红旗县目标
一类县目标
二类县目标
1
党政领导重视
按指标说明要求
按指标说明要求
按指标说明要求
2
出生率
人口计划
人口计划
人口计划
3
计划生育率
91%
88%
86%
4
避孕措施及时率
80%
75%
70%
5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按指标说明要求
按指标说明要求
按指标说明要求
6
利
益
导
向
机
制
“少生快富”奖励政策落实率
100%
100%
100%
“奖励扶助”奖励政策落实率
100%
100%
100%
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帮扶率
80%
75%
70%
县级各类别所辖乡(镇)工作类别要求达到比例
达标类别
红旗县(%)
一类县(%)
二类县(%)
类别要求
乡(镇、办事处)
一类乡(镇、办事处)
90
70
40
二类乡(镇、办事处)
10
30
40
三类乡(镇、办事处)
——
——
20
四、考核评估
(一)考核评估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由基础分和奖励分两部分组成,基础分100分,各项指标完成给予基础分,超额完成目标值的部分给予奖励分,未完成目标值的部分扣分(扣分只扣本项指标的基础分)。各单项指标的得分总和是评估该地区的总得分。
(二)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综合评估。定量指标在各级自报的基础上,州级主要采取年终抽点检查进行误差考核后确定。定性指标,州级根据抽查情况,结合平时工作动态监控和调研方式,由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估组,查阅有关资料,对该地区当年计划生育有关定性指标作出评估。定性指标年终抽查占60%,平时工作动态监控占40%。最后采取平时与年终相结合的方式,确定综合评估结果。
五、考核组织领导
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进行。根据以往惯例,在省级质量抽查前,本州先开展一次人口和计划生育质量抽样调查。抽查方案由州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草拟,每个抽查组由一名州级领导带队,工作人员及交通工具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调查结果汇总及评估工作由州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抽查数据,实事求是地拿出具体意见,在领导小组会议上组织审定,排列名次,决定奖罚并报州委、州政府审批。抽查经费及年终奖励经费由州财政解决。
六、奖惩办法
(一)原一类县本年度达到红旗县标准的,考核总分在100分以上(含100分),给该地区奖励5000元,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计生局局长各奖励5000元;原二类县本年度达到一类县标准的,考核总分在100分以上(含100分),给该地区奖4000元,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计生局局长各奖励4000元;红旗县、一、二类地区的奖励分每增加1分,给该地区奖励100元。
(二)凡巩固红旗县标准的,仍按以上红旗县标准进行奖励。凡巩固一类县标准的,不奖不罚。对连续两年停留在二类县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该地区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计生局局长各罚款2000元。
(三)对工作类别下滑的县,给予黄牌警告。其中红旗县
下滑到一类县的,对该地区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计生局局长各罚款5000元;一类下滑到二类的,对该地区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计生局局长各罚款4000元;二类下滑到三类的,对该地区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计生局局长各罚款3000元。
罚款由上述人员用本人工资交纳,并统一上缴州财政。
附:黄南州200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考核工作各项指标考核评分办法。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