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黄南州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黄政办〔2007〕69号
颁布日期:2007-08-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黄南州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2007〕69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黄南州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业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八月六日

关于黄南州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试点

工作方案

黄南州安全生产委员会

(2007年8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黄政〔2006〕83号),切实推动全州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逐步树立“抓行业、行业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理念,引导各行业、系统监管部门充分发挥消防工作管理职能,进一步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体系,规范和加强行业、系统内部纵向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形成“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消防安全管理新模式,全面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二、组织领导

黄南州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仕清州政府副秘书长、州安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雷春福州消防支队政委

韩福祥州经贸委主任

成员:赵青龙州建设局副局长

李玉斌州教育局副局长

马建国州民政局副局长

张成平州交通局副局长

周有峰州农牧局副局长

白卫东州文体广电局副局长

卓尕加州卫生局副局长

冯保众州工商局副局长

李国亮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白萍州旅游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公安消防支队,州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副处长满铭胜任办公室主任.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协调全州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试点工作各项事宜。各县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督导本地区试点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任务和目标

重点协调卫生、文化、教育、工商、宗教、旅游等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石油、水电等行业管理部门,明确和落实消防安全监管、督导职责,并协助督促卫生医疗机构、古建筑、公共娱乐、学校、市场、佛教寺院、宾馆、饭店、易燃易爆、水电站等场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通过试点帮扶等活动,逐步树立各县具有典型推广意义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管部门和单位。

四、时间步骤

(一)建章立制阶段(2007年8月10日-8月20日)

卫生、文化、教育、工商、宗教、旅游等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石油等行业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交流和探讨,通过制定本行业、系统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制度,树立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理念,明确对其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的监管职责,努力在各部门、各行业、各系统乃至全社会广大人民群众中,形成对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的最大共识。

(三)试点建设阶段(8月11日-9月10日)

各县要结合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现状,对上述监管部门及相关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排查摸底,找出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的制约点、薄弱点、滞后点,并联合行业、系统监管部门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相应的工作对策,协助制定强化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落实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规章制度,深入开展协调、帮扶工作,选定试点行业或系统。督促试点行业、系统监管部门依照《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切实落实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协助监管部门选定和树立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试点单位。要理顺监管部门与行业、系统单位之间的消防工作管理关系,健全行业、系统内部纵向管理制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形成具有典型推广意义的行业、系统监管部门和行业、系统社会单位。各地结合实际建立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试点不少于2个。

州安委会与消防支队要结合我州实际,在水电行业和文物古建筑管理部门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试点单位,并召开观摩现场会。

(四)检查指导阶段(9月12日-9月30日)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县各行业、系统试点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指导。检查内容将突出三个重点:一是试点行业、系统监管部门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情况,重点突出监管部门与行业、系统之间纵向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建立情况及其实效。如监管部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领导机构是否建立健全,行业、系统消防工作管理职责是否明确,专(兼)职消防管理干部是否指派,对所属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是否进行了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督导等。二是试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现状。依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着重检查试点单位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监管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目前的消防安全管理现状等。三是公安消防部门推进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各县试点行业、系统监管部门,试点单位和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做法,找出存在的问题,不断推动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纵深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进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以及州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落实职能部门、社会单位消防工作责任制,构建全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广泛参与”消防工作新格局的积极探索,对全省消防工作社会化有着极大的推动意义。各级消防监督部门要提高认识,成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及早动手、长远谋划,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地区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扩大宣传、逐个突破。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试点工作的主旨,就是要以点带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各县要进一步加强对各职能部门和行业、系统社会单位的宣传教育,大力宣扬“抓行业、行业抓”的消防安全管理理念,将长期由消防部门独家包揽的社会单位消防工作任务、责任交还给各部门、各行业、各系统,真正体现消防工作的社会性,努力形成政府、部门、社会单位乃至全社会对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共识,搭建全省各地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良好的社会平台,营造全社会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要以促进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为契机,积极整合各种消防工作资源,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横向工作联系和信息沟通。要建立地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努力形成全社会各部门齐抓共管消防工作的新格局。要及时同相关行业、系统监管部门互通信息,形成长期性的消防工作协作机制,就相关行业、系统单位内部存在消防安全管理性问题、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火灾隐患,共同协商制订解决方案和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长效管理措施。要大力推广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经验,推动各职能部门和广大社会单位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法定职责,努力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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