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民政局关于全市第三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民政局关于全市第三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 | 文号:市政发〔2007〕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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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7-04-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西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民政局关于全市第三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市政发〔2007〕57号2007年4月30日
市民政局《关于全市第三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依照执行。
关于全市第三届社区居委会
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
(西安市民政局2007年4月10日)
根据《城市居委会组织法》规定和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统一社区居委会换届时间和届次的通知》有关规定要求,今年全市社区居委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并统一称为西安市第三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为搞好此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推进居民自治,真正把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能力强,能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的优秀人才选进社区居委会班子,不断强化社区功能,发展社区事业,构建和谐社区,促进我市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各区县可根据辖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当调整社区规模,原则上每个社区不少于1000户。社区居委会成员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7人组成(3000户以下5人,3000户以上7人),原则上每个社区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委员若干人。
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各区县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各级民政部门负责具体业务指导。选举以居民代表大会选举为主,提倡自愿登记选举。各区县应选择10%的社区进行直接选举,然后全面展开。选举工作实行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做到选举委员会成员公开、候选人公开、选举工作人员公开、选举时间和地点公开、唱(计)票工作及选举结果公开,确保选举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动员阶段。
1.各社区成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社区居民选举工作。
2.摸清本辖区内人口状况(包括居住3年以上的暂住人口)、选民数量和分布情况,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3.动员和部署。
(二)候选人提名和选举阶段。
1.选民登记(采用户代表选举的可简化)。选举工作机构对居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资格进行登记、审查和确认。选民基本条件:年满18周岁;户籍在本社区的居民或居住3年以上的暂住居民。对人户分离的居民,尊重本人意愿,可自主选择社区进行选民登记。
2.推选新一届社区成员代表。居民代表应有广泛的代表性,辖区、各居民小组、居民群众团体、驻社区单位、物业管理、业主都应有代表参加。社区成员代表总人数不低于50人。
3.提名候选人。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在各居民小组、居民群众团体民主推选的基础上,由社区成员代表会议民主决定。候选人数须大于应选人数。
4.投票选举。可设立中心会场和若干投票站,规定选举时限,不超过当日。投票结束后,在当日公开计票、唱票,公布选举结果。选举所投票数超过全体代表半数(自愿登记选举或直接选举应超过登记选民半数,户代表选举应超过登记户代表的2/3)的,选举有效。社区居委会候选人必须获得投票数的半数以上,方可当选。
(三)总结完善阶段。
1.推选社区居委会下属工作委员会和居民小组长,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实行民主理财。社区居委会下属的工作委员会,应根据本社区的实际和工作需要,由社区居委会成员分工负责。
2.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委会组织建设,完善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健全代表会议、居民会议和居务公开等制度,明确各工作委员会职责。
三、时间安排
从2007年7月1日至2007年11月底,全面完成市第三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四、换届工作要求
(一)加强指导,精心组织。
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是广大社区居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巩固基层政权,依法管理城市,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基础。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社区居委会换届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这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选举经费按每户1元的标准,由本级财政负担。各级民政部门要具体指导好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把坚持党的领导同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依法查处选举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二)集中宣传,抓好选举骨干培训。
今年是全市第一次统一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届次,加之换届工作法规性、程序性强,必须广泛动员、周密准备。在选举前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换届选举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充分调动社区居民的参选热情。同时,要切实抓好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使他们熟悉工作程序,增强法规意识,严格依法办事。
(三)开拓视野,拓展选人渠道。
随着我国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法制体制改革的深化,社区在基层民主管理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各区县、街办要借这次社区换届选举不拘一格的选拔人才,不断给社区注入新生力量。其中社区主任、副主任要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热爱社区工作,有一定从事基层管理工作的经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社区工作人员要注重从城镇待业人员、下岗职工、大中专毕业生和部队转业退伍人员中选举产生。
(四)及时总结,搞好验收。
换届工作基本完成后,各区县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写出书面总结报告。各社区组成人员名单于2007年12月15日前上报市社区办,由市社区办统一颁发当选任职证书。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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