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放宽条件完善政策加快推进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意见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放宽条件完善政策加快推进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

颁布单位: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铜政办发〔2011〕47号
颁布日期:2011-05-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放宽条件完善政策加快推进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意见

铜政办发〔2011〕4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全省推进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开展以来,我市结合实际,研究出台了《加快推进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积极推进工作开展,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从半年来的工作运行情况看,还有一些问题需要改进和完善。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根据省政府提出的“十条意见”,进一步解放思想,放宽条件,围绕惠利于民、解决后顾之忧这一核心,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深入开展。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自愿进城、进退自由的原则。现阶段,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是否放弃宅基地和承包地必须完全尊重农民本人的意愿,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回。按照城乡政策一致、公共服务均等的要求,进城落户农村居民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遇。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失地农民原享有的相关优惠政策、城中村改造政策可不受进城落户政策的限制。

二、进一步放宽进城落户准入条件。对本市籍农村居民进城务工人员,凡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或固定的经常住所,可申请转为城镇居民;将已在我市就读的农村高中生、职业中学学生、职业技校学生纳入进城落户准入范围,根据其自愿,入学时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或就地转为城镇居民;允许没有分配宅基地和承包地的农村籍成年子女单独进城落户;对享受生态移民、库区移民搬迁、贫困村移民搬迁、危房改造等政策的农户,有条件的可直接办理进城落户。

三、延长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过渡期时限。举家进城落户农村居民凡自愿退出宅基地、交回承包地的,将过渡期由3年延长至5年。过渡期内退出宅基地、交回承包地即可领取相应补偿。

四、加强重点镇建设和农村居民社区建设。用市场化和综合开发的办法,以照金、董家河、黄堡、陈炉、红土五个省级重点镇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重点镇建设和农村居民社区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向重点镇倾斜,通过试点增加的建设用地可用于重点镇建设和农村居民社区建设,鼓励采取整村推进等多种方式解决宅基地的退出和使用问题。凡进入重点镇和社区的农村居民,可直接办理进城落户。

五、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和配租配售工作,市区、县城以建设公租房和廉租房为主,镇主要建设经济适用房。从2011年起,每年应提供不少于10%的保障性住房单独轮候,解决进城落户农村居民的住房问题。

六、加强对进城农民的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积极实施“人人技能工程”,进城落户农村居民每人每年可免费参加一次就业技能培训,也可享受免费的创业培训及就业跟踪指导服务。全市每年组织进城落户农村居民免费技能培训不少于2000名,每年扶持进城农村居民自主创业不少于100户,每年对农民工的技能和创业培训支出不低于就业专项资金总额的15%;每年提供1000个以上的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就业困难对象和零就业家庭;对吸纳进城落户农村居民就业的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享受不超过2年期限的财政贴息。

七、完善宅基地退出工作机制。对进城落户农村居民自愿退出宅基地的给予补助。城市规划区内每亩补助不低于16万元;其他地区每亩补助5-14万元;对地面附着物经评估机构评估后,另行予以折价补偿。各区县应以此为准,结合本地征用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补助标准。

退出宅基地的补助资金,由市、区县政府在收取的土地出让收入中统筹安排,由各区县财政部门垫付,以后从收取的土地出让收入中归还。补助资金的市、区县分担比例按原土地出让收入市、区县分成比例承担。

八、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收入管理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在扣除规定支出项目外,要确定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资金使用比例,统筹安排退出宅基地的补助资金、交回承包地补助资金的暂付周转等支出。区县财政部门要设立补偿资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确保专款专用。各级财政、国土资源、农业、林业等部门要制定宅基地、承包地、林地退出及兑现补偿资金的实施细则,健全完善清偿确认、具体补偿、资金申请、兑付等方面的机制和流程。各级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土地出让收入的审计和监督,防止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九、坚持与其他有关政策统筹配套使用。要以区县为单元编制城乡统筹发展规划,以城乡一体化为目标,以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基本路径,统筹安排城乡居民点和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及社会事业发展。将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政策与工业园区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城中村改造、移民搬迁、重点镇建设、新农村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改革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创新推进方式,实现政策共用共享,发挥各项政策的叠加效应,提高整体效能。

各区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统一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加大工作力度,使更多农民想进城的愿望变成现实。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操作办法,密切配合,分解下达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促进全市城乡统筹步伐的加快和城镇化水平的提升。

二O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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