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文号: |
|---|---|
| 颁布日期:1987-04-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法律及人大文件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1987年4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决定如下:
一、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仍然保持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978人的名额。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国人民解放军、少数民族、华侨选举的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仍然和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相同。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的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在一九八八年一月底以前选出。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