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废止《计划生育系统宣传品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号:计生委令第11号
颁布日期:2007-12-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1号

经2007年12月10日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人口计生委决定废止《计划生育系统宣传品管理办法》(国家计生委第4号令),自即日起停止执行。

主任:张维庆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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