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央单位京内用地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农业部办公厅文号:农办财[2009]39号
颁布日期:2009-04-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规范性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央单位京内用地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农办财[2009]39号

部属在京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推动在京中央单位用地登记发证工作,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央单位京内用地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管办发【2008】67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央单位京内用地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婚姻法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