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年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1-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做好2014年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测办〔2014〕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局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司室:
为及时满足国家统计管理部门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对统计信息的需求,现就做好2014年统计年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统计年报仍按照2012年印发执行的《测绘地理信息统计报表制度》,采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统计网络直报系统(以下简称直报系统)编报。请各地区、各单位对直报系统中的单位基本信息进行更新维护,确保截至2014年末本单位所属企事业单位和本地区测绘资质单位名录完整准确,以便各相关单位按时填报统计年报数据。
二、请各地区、各单位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统计年报数据,认真开展统计分析工作,并参照2014年统计分析报告提纲(见附件)撰写本地区、本单位的统计分析报告。
三、按照《2015测绘地理信息统计手册》编制工作要求,请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本地区2014年主要工作(重点、特色工作)情况文字材料,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
四、请于2015年1月31日前将2014年统计年报数据通过直报系统上报,书面报表、2014年统计分析报告、2014年主要工作情况文字材料及其电子版于2015年2月28日前报送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管理信息中心。
五、请各地区、各单位高度重视测绘地理信息统计年报工作,加强对统计年报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及时部署,明确责任,切实做好2014年统计年报工作。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管理信息中心将组织各单位对统计年报数据进行集中会审(有关会审工作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管理信息中心高宇齐书花
联系电话:010-63881603、63881607
传真:010-63881608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4年统计分析报告提纲
http://files.sbsm.gov.cn/www/201411/20141117161003834.doc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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