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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 文号:国核安函〔2009〕70号 |
|---|---|
| 颁布日期:2009-08-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调整部分国家核安全局项目官员的通知
国核安函〔2009〕70号
秦山核电有限公司、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
经研究,我局决定苏敏华同志担任秦山核电厂项目官员,龚礼贤同志不再担任秦山核电厂项目官员。刁锦辉同志担任秦山第二核电厂项目官员,龚礼贤同志不再担任秦山第二核电厂项目官员。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
苏敏华(010)66556385,66556355(传真)
刁锦辉(010)66556352,66556355(传真)
二○○九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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