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调整部分国家核安全局项目官员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核安全局文号:国核安函〔2009〕70号
颁布日期:2009-08-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调整部分国家核安全局项目官员的通知

国核安函〔2009〕70号

秦山核电有限公司、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

经研究,我局决定苏敏华同志担任秦山核电厂项目官员,龚礼贤同志不再担任秦山核电厂项目官员。刁锦辉同志担任秦山第二核电厂项目官员,龚礼贤同志不再担任秦山第二核电厂项目官员。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

苏敏华(010)66556385,66556355(传真)

刁锦辉(010)66556352,66556355(传真)

二○○九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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