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请报送2015年煤矿职业健康有关情况的函

颁布单位: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文号:煤安监司函办〔2015〕34号
颁布日期:2015-11-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请报送2015年煤矿职业健康有关情况的函

煤安监司函办〔2015〕34号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现将报送2015年煤矿职业健康工作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要认真分析2015年煤矿职业健康工作开展情况,填写煤矿职业健康有关情况调查表(见附件),并形成文字材料,内容包括:贯彻《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3号)落实情况,开展煤矿职业健康监察执法情况,煤矿职业健康工作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存在的问题、相关工作意见和建议。

请于12月10日前将文字材料及表格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事故调查司。

联系人及电话:赵恩彪,010-6446429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煤矿职业健康有关情况调查表

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5494/2015/1118/260469/files_founder_402314198/605510978.doc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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