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7-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煤安监司办〔2014〕19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定于2014年下半年举办2期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产煤省(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分管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的负责人和部分监管监察处处长,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及监察分局分管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的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煤矿安全“1+4”工作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煤炭行业经济形势;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攻坚战;近期煤矿事故警示教育;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及治理技术;煤矿提升运输安全管理;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要务、安全许可等。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第一期:8月26日至8月28日,8月25日报到;

第二期:9月24日至9月26日,9月23日报到。

地点:华北科技学院(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兴安苑交流中心(地址:北京东燕郊经济开发区学院大街200号)。

四、其他事项

1.培训班由华北科技学院(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承办。请省(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按名额分配表(附件1、附件2)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统一填写报名回执(附件3)、登记表(附件4),分别于8月14日、9月19日之前传真并发邮件至华北科技学院(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联系人:张翠荣;联系电话:010-61591430(传真)、13833440745;邮箱:[email protected]

2.请参加培训学员报到时提交2个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或案例,供学习时交流、研讨。

3.请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携带2张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

4.培训费、食宿费由总局统一支付。

附件:

1.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名额分配表

2.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名额分配表

3.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专题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4.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专题培训班登记表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201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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