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第四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征文活动结果的通报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第四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征文活动结果的通报 颁布单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 | 文号:人口办政法函〔2012〕49号 ---|--- 颁布日期:2012-03-01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第四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征文活动结果的通报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第四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征文活动结果的通报
| 颁布单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 | 文号:人口办政法函〔2012〕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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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3-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第四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征文活动结果的通报
人口办政法函〔2012〕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单各单位,各直属、联系单位: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10周年,进一步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一法三规”的贯彻落实,繁荣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理论研究,国家人口计生委于2011年3月启动了第四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征文活动。
此次征文活动得到全国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至2011年9月30日截稿时止,共收到全国各地报送来的稿件近一千篇,征文来稿覆盖了全国各省(区、市)。
本着对征文活动高度负责、对征文作者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公平、公开、宁缺毋滥的原则,国家人口计生委组织由有关专家、相关司(局)和地方同志组成的评审组进行了三轮评审,共评选出一等奖3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15篇、优秀奖36篇(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鉴于河北等6省(区)人口计生委领导高度重视、发动面广、开展深入、征文数量较多、整体质量较高,评选其为优秀组织奖(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
附件:1.第四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征文活动获奖人员名单
2.第四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征文活动组织奖获奖单位名单
http://www.chinapop.gov.cn/xxgk/tzgg/201203/t20120313_384033.html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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