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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龙舌兰酒按照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管理的公告
| 颁布单位: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6-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龙舌兰酒按照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管理的公告(2013年第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进口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许可管理规定》,经审查,同意龙舌兰酒(英文名:Tequila100%Agave)按照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进行管理。指定龙舌兰酒的甲醇限量不得超过3.0克/升(按100%酒精计),其他安全指标及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配制酒》(GB2757-2012)执行。其产品进口和生产经营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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