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文物博函〔2015〕3351号
颁布日期:2015-09-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举办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文物博函〔2015〕3351号

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各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

为进一步提高各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我局将于近期委托苏州文物商店举办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文物进出境审核法规政策和管理制度

(二)文物进出境审核鉴定专业知识

(三)文物进出境审核信息系统运行及电子标签使用

二、培训时间

2015年10月11日—10月18日,10月11日报到,10月18日疏散。

三、报到地点

苏州广场酒店(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1168号)。

四、参加人员

各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负责人。

五、培训费用

培训期间食宿费用由我局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六、培训名额

各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所属的省文物局推荐1人参加,并于9月30日前将报名表传真至我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社会文物处。

七、联系人及电话

国家文物局吴旻010-5679210656792090(传真)

苏州文物商店徐栋13912649617

附件: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培训班报名表

http://www.sach.gov.cn/art/2015/9/24/art_8_124833.html国家文物局

2015年09月24日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婚姻法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