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尘塔保护规划的意见
关于无尘塔保护规划的意见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办保函〔2015〕440号 |
|---|---|
| 颁布日期:2015-04-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无尘塔保护规划的意见
办保函〔2015〕440号
福建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仙游无尘塔文物保护规划的请示》(闽文物字〔2013〕39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关于文物认定和评估
(一)应根据公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组成,进一步核定保护对象,核实三座墓塔、经幢等与无尘塔的历史关系。在整体保护原则下,科学区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组成、其他文物保护单位组成以及尚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遗存,并进行分类评估。
(二)应深化环境现状评估,分析自然景观环境和地形地貌特征,确定影响无尘塔选址和布局的景观要素,明确九座庙的整体风水格局。
(三)周边现状建筑评估应科学、准确、客观,建议从体量和位置关系角度,进一步核实现状建筑对无尘塔景观风貌的影响,补充相关评估标准。
(四)应注重对文物本体安全稳定性的分析、评估。
(五)补充灾害评估内容。
二、关于保护区划和管理规定
(一)应结合文物本体的安全性和景观要素的完整性,科学划定保护区划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应综合考虑村落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需要,注意区分建设区域和非建设区域。
(二)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和保护管理需要,合理调整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增强可操作性。
(三)细化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补充建筑体量控制的具体指标和要求。
三、应针对现状评估结论,补充、深化保护措施内容。应系统梳理无尘塔拟开展的保护工程项目,明确工程性质、目标、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等,具体技术内容应在保护工程方案设计阶段加以完善。
四、关于环境整治及专项规划
(一)应深入研究和预估无尘塔及周边区域的旅游开发前景,合理确定该区域的功能定位和设施布局,严格控制新建项目。应充分论证游客集散中心建设选址和功能设计、管理用房改造等项目的必要性,结合文物管理和展示需要综合考虑多种比选方案。
(二)应根据价值评估内容,进一步明确无尘塔阐释和展示主题、内容、重点等,深化展示利用规划。
(三)补充考古规划内容,进一步搞清寺庙历史格局、无尘塔与寺庙的关系等,为科学开展保护展示工作提供依据。
五、建议进一步加强与城乡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合理调整规划分期。
六、应进一步规范图纸绘制,规划类图纸应标注保护区划范围边界线。
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所报保护规划进行认真修改、完善,按程序另行报批。
专此函。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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