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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谢鲁山庄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意见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办保函〔2014〕687号 |
|---|---|
| 颁布日期:2014-08-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谢鲁山庄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意见
办保函〔2014〕68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你厅《关于报送谢鲁山庄保护规划立项报告的请示》(桂文报[2014]7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补充文物本体现状调查资料及周边环境照片,分析说明文物本体与环境面临的主要影响因素。
二、补充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三、补充涉及文物及其周边环境的其他相关规划内容,加强文物保护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
四、补充规划编制工作计划。
五、界定规划编制范围,补充规划编制取费依据及计算公式,并据此进一步核减调整规划编制费用。
请你厅根据上述意见,对规划立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另行申报。
专此。
国家文物局
2014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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