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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3-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敬业堂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意见
办保函〔2015〕234号
江苏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敬业堂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请示》(苏文物保〔2014〕31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立项报告深度不够,缺乏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说明,我局暂不同意立项。
二、所报立项报告尚需做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进一步加强前期勘察和研究,明确文物本体保存现状和存在主要问题,详细说明“阻止不当建设和无序利用”的具体内容,以及现有保护区划的问题分析和调整的必要性说明。
(二)应分析敬业堂与周庄的历史和空间关系,以及现有旅游开发活动对敬业堂保护利用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明确规划思路和重点。
(三)应根据工作量核实经费预算。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和我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规划立项报告规范文本(试行)》的相关要求,组织相关单位修改、完善保护规划立项报告,经你局核准后,另行报批。
专此。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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