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质检总局、农业部关于解除从疯牛病疫区进口牛血液制品禁令的公告
| 颁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农业部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6-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农业部关于解除从疯牛病疫区进口牛血液制品禁令的公告》(2014年第67号)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国际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的建议及风险评估结果,从即日起解除对疯牛病疫区进口牛血液制品(收集前供体牛没有接受过向颅腔中注射压缩空气和气体或脊髓刺毁)的禁令,农业部、质检总局2001年143号公告中有关牛血液制品的规定同时废止。进口的牛血液制品须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质检总局农业部
2014年6月25日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