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会议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会议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国土资源部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9-09-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为进一步明确全国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思想,解决好思路、工作部署和推广应用问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促进全国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再上新台阶,经部领导同意,拟于2009年11月上旬召开全国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会议。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系统总结10年来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交流建设经验,尤其是各地在推进金土工程一期建设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结合“十二五”国土资源工作面临的形势,进一步明确今后一个时期信息化工作的主要思路和内容。部署金土工程二期、国土资源信息服务集群化和产业化,以及全国国土资源“一张图”建设等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快信息化的应用,以信息化带动国土资源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同时,进行全国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成果展示。
二、参会人员
1.国土资源部领导;
2.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负责同志;(各2人)
3.部机关各司局和有关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各1人)
4.9个派驻地方的土地督察局负责同志;(各1人)
5.31个省(区、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信息化工作的厅(局)负责同志和信息办主任、信息中心主任。(2-3人)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拟定在11月上旬。会议地点:上海。(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报名及典型交流材料
请各单位于10月15日前,将参会名单回执(附件1)传真至部信息办。
请典型交流单位(部信息办另行通知)于10月20日之前将交流材料电子文档提交部信息办。
(二)成果展示内容及要求(附件2)
五、其他事项
会议食宿费自理。
联系人: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晓桦、徐翠英
e-mail:[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10-66558619010-66558612
传真:010-66558613
二○○九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1.全国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会议参会名单回执
http://www.mlr.gov.cn/xwdt/zytz/200910/P020091009518763486652.doc
2.全国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成果展展示工作要求
http://www.mlr.gov.cn/xwdt/zytz/200910/P020091009518763668554.doc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