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放海关预录入系统客户端软件及业务数据交换接口的公告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文号:公告2016年第16号
颁布日期:2016-03-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开放海关预录入系统客户端软件及业务数据交换接口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16号

为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进一步提高企业通关效率,现将海关预录入系统客户端软件及业务数据交换接口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放海关预录入系统客户端软件。进出口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可在中国电子口岸门户(www.chinaport.gov.cn)公告栏中自行下载安装。相关授权开通等事宜请联系当地海关数据分中心办理。《海关预录入系统客户端功能清单》详见附件1。

二、开放海关预录入系统业务数据交换接口。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可自行或选择通过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技术服务改造内部系统,实现与海关预录入系统业务数据交换。相关接口开通事宜请联系当地海关数据分中心办理。《海关预录入系统业务数据交换接口清单》详见附件2。

三、今后,有关预录入系统客户端功能清单及业务数据交换接口如有变更将通过中国电子口岸门户公告栏及时发布。

以上事宜可咨询海关服务热线:12360。

本公告内容自2016年3月18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海关预录入系统客户端功能清单.xls

2.海关预录入系统业务数据交换接口清单.doc

http://www.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0/tab49661/info789411.htm

海关总署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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