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落实情况总结报告的通知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农办医[2016]19号
颁布日期:2016-04-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落实情况总结报告的通知

农办医[2016]19号

2005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以下简称《意见》)以来,我国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显著进展,兽医管理与服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兽医卫生事业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兽医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进程,我部决定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结内容

从兽医法律制度、机构设置、工作机制、人员队伍和条件保障建设等方面,认真总结《意见》实施以来本地区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最新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就下一步全面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建议。

二、提交报告

在全面总结基础上,提交总结报告。报告要真实反映本地区实际情况,把问题搞准、搞透,应提出有针对性与可行性的建议。请于4月30日前以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将评估报告报送农业部兽医局。

联系人:翟海华万强

联系电话:010-5919337159191691(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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