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66号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第2266号
颁布日期:2015-06-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6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的规定,经考核评审和质量检测合格,批准四平市兴牛牧业服务有限公司从事牛冷冻精液生产经营,现换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范围见附件1,验收合格种公牛名单见附件2),有效期为3年。自本公告颁发之日起,原许可证自动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1.农业部《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换发目录(201506)

2.四平市兴牛牧业服务有限公司验收合格种公牛名单

农业部

2015年6月9日

附件:

gg2266.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XMYS/201506/P020150611360264828946.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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