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第四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农医发〔2015〕13号
颁布日期:2015-05-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第四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近日,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和重庆市等14个省级兽药监察所报送了2015年3月份兽药监督抽检并经抽样确认的81批假兽药相关信息。其中,非法兽药生产企业5家(附件1),涉及假兽药5批(附件2);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该企业生产的涉嫌假兽药76批(附件3),现予公布。请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公告(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规定和以下要求组织查处。

一、对列入附件1的非法兽药生产企业,要立案排查,捣毁造假窝点和经销渠道。

二、对列入附件2的假兽药和附件3的涉嫌假兽药,要立案查处,组织清缴销毁,并对兽药经营单位依法实施处罚。

三、对列入附件3的标称兽药生产企业,要迅速组织核查,发现附件3所列涉嫌假兽药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附件:1.非法兽药生产企业名单

2.非法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假兽药汇总表

3.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该企业生产的涉嫌假兽药汇总表

农业部

2015年5月28日

附件:

农医发〔2015〕13号.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SYJ/201505/P020150529612196891122.ceb

附件1-3(第四批假兽药查处)20150527.doc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SYJ/201505/P02015052961219720017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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