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报送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报送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农业部 | 文号:农办渔【2015】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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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4-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报送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
农办渔【2015】28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场会精神,全面及时掌握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进度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央有关文件及农业部贯彻落实意见要求,现就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形式与内容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报送分为月度报送和阶段报送两种。
(一)月度报送。主要统计汇总本辖区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的数据信息,完成月度报表(附件1),同时结合重大活动、重要案件和重大问题,形成本月度工作简要总结(主要包括工作成效、困难与问题、建议与打算等),于次月5日前将上述材料以厅(局)正式文件(含电子版)报送至我部。我部将汇总情况报送中央及各有关部门,并通报各地。
(二)阶段报送。主要是总结专项整治4月至6月集中行动和年度专项整治两个阶段情况,形成相关总结报告(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组织行动次数、出动人次、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绝户网”数量等),分别于6月20日和12月10日前将阶段工作总结材料以厅(局)正式文件(含电子版)报送至我部。
二、有关要求
(一)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机制
沿海各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省委、省政府统筹建立的专项整治协调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畅通信息交流共享渠道,及时主动了解掌握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二)明确责任落实
沿海各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进展情况报送的厅(局)内设责任处室,并在责任处室内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厅(局)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并对本地上报的工作信息和材料审核把关。请于4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联络员(处级)名单(附件2)报送至我部。
(三)严格时间节点
为确保各项工作通报内容及时有效、客观准确,沿海各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有关时间要求,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材料,并确保报表数据信息的准确一致。
联系人:渔业渔政管理局渔政处李文旭、陈家勇
联系电话:010-59195085、59192930、59192915(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专项整治行动
月度报表
2.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专项整治进展
情况报送联络员名单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4月24日
附件:
农办渔[2015]28号.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YYJ/201504/P020150427605895419156.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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