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远洋渔业发展30年专题座谈会的通知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远洋渔业发展30年专题座谈会的通知

农办渔【2015】17号

自1985年3月10日开始起步至今,我国远洋渔业走过了30年发展历程,经历了由小到大、由少到多、由弱到强的辉煌历程,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要求,推动实施“海洋强国”“走出去”战略,进一步促进远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我部定于3月在北京召开远洋渔业发展30年专题座谈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总结远洋渔业30年发展成就和经验,谋划“十三五”远洋渔业发展战略、思路和措施。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3月30日上午,时间半天。3月29日下午报到。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地点: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报到、住宿地点为北京国际饭店(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9号,电话:010-65126688)。

三、参加人员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的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会代表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届时,国务院领导、我部主要负责同志、有关部委负责同志和对我国远洋渔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老同志将出席座谈会。

四、其他事项

(一)请参加座谈会的代表着正装与会,遵守人民大会堂有关管理规定和会议秩序,服从会议统一安排。

(二)为配合人民大会堂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参会代表有序进入会场,会务组将统一发放请柬。请参会代表从会务组(北京国际饭店一楼会议接待处)领取请柬,于3月30日上午8:30在北京国际饭店门前统一乘车前往人民大会堂参会。

(三)请参会代表将参会回执(见附件2)于3月20日前发送至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远洋处。

(四)会议不安排接站,请参会代表自行前往。

联系人:刘立明、郑永红

电话:010-59192923;传真:010-59193056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3月13日

附件:

农办渔[2015]17号.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YYJ/201504/P020150414354835832646.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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