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渔船用救生衣安全性能监督抽查情况的函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渔船用救生衣安全性能监督抽查情况的函

农办渔函【2015】2号

2014年,我部渔业船舶检验局在开展全国渔船检验执法监督三大行动中,组织有关省(区、市)渔业船舶检验局和国家渔业机械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沿海11个省(区、市)开展了渔船用救生衣安全性能监督抽查。抽查结果表明,部分获得国家质检总局生产许可证以及无国家质检总局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救生衣样品安全性能不合格。鉴于救生衣是渔船重要的救生设备,对保护渔民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对船用救生衣质量的监管工作,现将抽查结果函告你局,供参考。

此次监督抽查共抽取了11个省(区、市)47个渔港经销点的92件救生衣,全部样品经国家渔业机械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安全性能检测,以浮力(浮力损失)、浮态(浸水性能)和强度为评判标准,抽查结果为:92件救生衣样品总合格率为64.1%。其中,获得国家质检总局生产许可证的救生衣样品39件(23件合格、16件不合格),合格率为59.0%;未获得国家质检总局生产许可证的救生衣样品13件(2件合格、11件不合格),合格率为15.4%(抽检结果具体情况见附件)。

上述涉及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大多隶属江苏省东台市,2014年我部渔业船舶检验局曾要求江苏渔业船舶检验局与东台市人民政府协调,加强对救生设备生产企业的监管,东台市人民政府为此开展了全市船舶救生设备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我部渔业船舶检验局也对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获得渔检认可证书的企业进行了处罚,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从总体上看,船用救生设备的质量状况仍需高度重视。我部将继续组织做好相关工作,配合你局不断提高渔船用救生衣安全性能水平。

联系人:郑松传;联系电话:59199298。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2月15日

附件:

农办渔函[2015]2号.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YYJ/201504/P020150414384896615502.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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