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第七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4-10-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第七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

农医发【2014】31号

近日,山东等14个省级兽药监察所报送了2014年8月份兽药监督抽检经抽样确认的193批假兽药相关信息。其中,非法兽药生产企业7家(附件1),涉及假兽药7批(附件2);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本企业生产的假兽药186批(附件3),现予公布。请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公告(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规定和以下要求组织查处。

一、对列入附件1的非法兽药生产企业,要立案排查,捣毁造假窝点和经销渠道。

二、对列入附件2和附件3的假兽药,要立即组织清缴销毁,并对兽药经营单位依法实施处罚。

三、对列入附件3的标称兽药生产企业,要迅速组织核查,发现附件3所列假兽药,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附件:1.非法兽药生产企业名单

2.非法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假兽药汇总表

3.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该企业生产的假兽

农业部

2014年10月10日

附件1

非法兽药生产企业名单

标称天津市的企业有(1家):天津市倍诺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标称黑龙江省的企业有(1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标称山东省的企业有(1家):(中德合资)青岛华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标称河南省的企业有(1家):河南省许昌县兽药厂

标称广西自治区的企业有(2家):广西北流市金威兽药厂、北流市金威兽药厂

标称四川省的企业有(1家):四川省博腾药业有限公司

附件:

农医发〔2014〕31号.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SYJ/201412/P020141202566601651007.ceb

附件2非法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假兽药.doc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SYJ/201412/P020141202566601963795.doc

附件3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该企业生产的假兽药.doc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SYJ/201412/P02014120256660212957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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