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表彰2010-2013年度全国草原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农牧发[2014]8号
颁布日期:2014-07-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农业部关于表彰2010-2013年度全国草原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有关省、自治区畜牧(农牧、农业)厅(局)、草原防火指挥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草原防火指挥部,黑龙江农垦总局、草原防火指挥部: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级草原防火部门全面贯彻落实《草原防火条例》和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克服气候干燥、草原火险等级增高和边境火频繁发生等不利影响,草原防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草原生态环境、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激励草原防火系统干部职工立志岗位、建功立业的积极性,推动我国草原防火事业发展,根据《草原防火条例》,我部决定授予河北省张家口市农牧局等30个单位“2010-2013年度全国草原防火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景福军等80名同志“2010-2013年度全国草原防火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与时俱进,再接再厉,在今后的草原防火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各级草原防火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不断提高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和水平,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草原生态安全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10-2013年度全国草原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2010-2013年度全国草原防火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农业部

2014年7月10日

附件:

防火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doc

nmf8(H).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XMYS/201408/P020140827368062824965.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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