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家禽H7N9流感剔除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农医发〔2014〕22号
颁布日期:2014-06-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家禽H7N9流感剔除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部属有关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对工作,及时发现、剔除家禽H7N9流感病毒,切实保障养禽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要求,农业部制定了《全国家禽H7N9流感剔除计划》(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于2014年7月底前将实施方案报农业部兽医局。

农业部

2014年6月24日

附件:

农医发〔2014〕22号.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SYJ/201406/P020140625635042895957.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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