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命名2014年度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的通知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农政发[2014]2号
颁布日期:2014-04-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农业部关于命名2014年度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

为全面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和形象,2014年我部继续在全国农业系统组织开展了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在各省申报的基础上,经严格审核、实地核查和集中公示,我部决定命名江苏省东台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等10个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为2014年度“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

希望示范窗口单位珍惜荣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国各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要以示范窗口为榜样,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增强执法能力,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执法形象,为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权益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4年度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名单

农业部

2014年4月30日

附件

2014年度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名单

江苏省东台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浙江省东阳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委员会执法大队

安徽省芜湖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湖南省石门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甘肃省民勤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青海省互助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四川省成都市农业执法支队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附件:

农政发〔2014〕2号.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CYZCFGS/201405/P020140509569301111053.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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