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批准湖北省嘉鱼县大岩湖斑点叉尾鮰良种场为国家级良种场的通知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农渔发【2014】13号
颁布日期:2014-03-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农业部关于批准湖北省嘉鱼县大岩湖斑点叉尾鮰良种场为国家级良种场的通知

按照《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资格验收办法》有关规定,经验收和审查,现批准湖北省嘉鱼县大岩湖斑点叉尾鮰良种场为国家级良种场(命名为“湖北嘉鱼斑点叉尾鮰良种场”),并颁发《验收合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

良种场的主要任务是:按照良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运用完善的工程、技术措施和严格的管理措施,保存和培育斑点叉尾鮰良种,为苗种场提供良种亲本。

请你局认真落实验收组提出的各项建议,督促该场严格执行《水产原良种场生产管理规范》,进一步加强良种保种,完善亲本更新制度,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为我国水产养殖业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农业部

2014年3月7日

附件:

农渔发[2014]13号.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YYJ/201405/P020140514528342616329.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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