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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单位:农业部 | 文号:农办渔【2014】4号 |
|---|---|
| 颁布日期:2014-01-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我部渔业局更名及启用新印章的通知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农业部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132号)和《农业部关于机关有关司局加挂牌子及更名的通知》(农人发[2013]9号)要求,我部渔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现更名为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自本通知之日起,正式启用“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名称和印章(印章样式附后),原“农业部渔业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名称和印章不再使用。
特此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
2014年1月20日
附件:
农办渔〔2014〕6号(印模格式).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YYJ/201401/P020140126565352422457.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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