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农办人[2013]48号
颁布日期:2013-07-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3〕2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我部候选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名额

按照《通知》要求,我部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名额为5名。为提高效率,保证质量,中国农业科学院候选人推荐名额为5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候选人推荐名额分别为3名;其它各单位候选人推荐名额均不超过1名。推荐2名(含)以上的要进行排序。往届获奖者不得重复推荐。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国内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联系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才评价处,获取“候选人注册密码”,组织本单位候选人登陆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http://qnkjj.cast.org.cn,用“候选人注册密码”注册登陆后填报和打印推荐材料,并于2013年8月9日前报送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才评价处。推荐材料包括:

(一)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说明推荐程序、推荐候选人数量等情况,并附推荐单位联系人、办公电话、手机等信息。

(二)农业部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候选人一览表1份(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录光盘)。

(三)候选人材料非涉密证明,每人1份。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

(四)《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20份,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五)有关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在封面和目录页加盖同时单位公章。内容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专著,其中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请将每位候选人的推荐表及其附件材料等装入档案袋(1人1袋),并在档案袋正面和封底注明推荐单位、候选人姓名、从事专业等信息。

五、其它事项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精心组织,做到优中选优,切实将业绩突出、业内认可的优秀人才推荐出来。推荐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人事劳动司人才工作处丁力洪

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才评价处杨莉

电话:591942105919332359194211(兼传真)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710室(100125)

附件:农业部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候选人一览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7月24日

附件:

农办人〔2013〕48号.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RSLDS/201307/P020130730393906407581.ceb

附件13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一览表.xls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RSLDS/201307/P02013073039390687732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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