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批准山东蓬莱刺参原种场和山东蓬莱黄盖鲽原种场为国家级原种场的通知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农渔发【2013】28号
颁布日期:2013-07-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农业部关于批准山东蓬莱刺参原种场和山东蓬莱黄盖鲽原种场为国家级原种场的通知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按照《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资格验收办法》有关规定,经验收和审查,现批准山东安源水产股份有限公司刺参原种场、蓬莱宗哲养殖有限公司黄盖鲽原种场为国家级原种场(分别命名为“山东蓬莱刺参国家级原种场”、“山东蓬莱黄盖鲽国家级原种场”),并颁发《验收合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

原种场的主要任务是:搜集、整理、保存原种种质资源,并按照原种标准和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运用完善的工程、技术措施和严格的管理措施,培育原种亲本,为良种场、苗种场提供繁殖用亲本。

请你厅认真落实验收组提出的各项建议,督促两场严格执行《水产原良种场生产管理规范》,进一步加强原种保种设施建设,完善亲本更新制度,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为我国水产养殖业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农业部

2013年7月23日

附件:

农渔发〔2013〕28号.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YYJ/201307/P020130730552113334826.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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