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为渔民群众办实事、让安全产品上渔船”现场活动暨渔船安全设备只是培训班的通知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农办渔【2013】61号
颁布日期:2013-06-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为渔民群众办实事、让安全产品上渔船”现场活动暨渔船安全设备只是培训班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精神,2013年我部决定为农民办理五个方面27项实事,“为渔民群众办实事、让安全产品上渔船”是其中之一。现定于2013年6月28日上午在广东省汕头市海门渔港,由农业部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为渔民群众办实事、让安全产品上渔船”现场活动,同时举办渔船安全设备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为渔民群众办实事、让安全产品上渔船。

二、地点和时间

现场活动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海门渔港;

报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新华大道裕通国际大酒店(中国电信大厦斜对面);

现场活动时间:6月28日上午;

培训时间:6月28日下午至6月30日;

报到时间:6月27日。

三、活动内容

结合2013年全国渔船船用产品质量专项治理行动和渔船救生设备监督抽查,普及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向渔民群众赠送救生衣、救生圈和渔船安全知识手册,展示优质渔船船用产品,销毁假冒伪劣船用产品,演习抛投气胀式救生筏和燃放救生用烟火信号。

培训班内容包括救生衣、救生圈的真伪辨别和正确使用;气胀式救生筏的维修、安装和使用,备品属具的使用;手提式灭火器的日常维护和使用。

四、参加人员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船舶检验局领导和产品科检验(处)长,国家渔业机械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中国渔船渔机渔具行业协会代表,新闻记者,以及参加培训的广东省渔船验船师和渔民。具体代表名额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请参会代表以省为单位将回执单(见附件2)于6月25日前反馈至广东渔业船舶检验局,传真:020-84109525。

(二)6月27日,在广东省揭阳潮汕机场统一安排接站。

(三)渔船检验系统参会代表请统一着新款夏装,不戴帽子。

(四)联系方式

1.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产品处

联系人:郑松传,电话:010-59199298,13601261632

沈才旺,电话:010-59199306,13520681967

传真:010-59199300

2.广东渔业船舶检验局

联系人:洪碧莹,电话:020-84109331,13632280069

董桂芬,电话:020-84109592,13501518382

传真:020-84109525

3.裕通国际大酒店

联系人:杨琳,电话:0754-83882188,13926778085。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6月18日

附件:

农办渔〔2013〕61号.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YYJ/201307/P020130717521399538768.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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