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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农业部关于下达2012年第二批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补助资金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农业部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12-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农业部关于下达2012年第二批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补助资金的通知
农财发〔2012〕206号
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农业部201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12〕168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12年第二批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补助资金万元,列入201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19“灾害救助”,主要用于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保管费补助。
该项目已列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资金拨付到项目主管单位。各项目主管单位要在收到资金15天内,将项目资金转拨到各承储企业。各承储企业要设置“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补助项目”明细账(财务核算实行统一管理而不单独建账核算的单位,应建立辅助备查账),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有关财务制度执行,专款专用,合理列支相关费用,项目实施中如有变更事项,应按照申报程序及时履行调整报批手续。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并于2012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分别按项目内容和经济分类进行分析)报送我部种子管理局和财务司。
附件:2012年第二批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资金分配表
农业部
2012年12月13日
附件:
附件:2012年第二批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资金分配表.xls
农财发〔2012〕206号.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CWS/201212/P020121228370948069124.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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