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种植业工作会议的通知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2-12-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种植业工作会议的通知

农办农〔2012〕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陕西省果业管理局:

全国种植业工作会议定于12月下旬在北京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系统总结2012年工作,分析种植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部署2013年种植业重点工作。

二、时间地点

时间:12月22日下午和23日上午报到,12月23日下午召开会议,会期半天。

地点:中国职工之家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路1号

总机:010-68576699

三、参会人员

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分管领导和种植业有关处(站、办、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区、市)根据分配名额安排有关同志按时参加会议,并统一填报会议回执(详见附件2),于12月17日下班前传真或发邮件至种植业司综合处。

传真:010-59192859电话:010-59192806

联系人:刘蕊胡亚光

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二)会议不安排接站,请自行前往。会议代表凭个人有效证件到中国职工之家A座一楼大厅会务组报到。参加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的厅(委、局)领导继续参加种植业工作会议的,请于12月23日上午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专题会议结束后,从京西宾馆门前统一乘车前往中国职工之家报到。会议不安排接待随行人员。

附件:1.全国种植业工作会议代表名额分配

2.参加全国种植业工作会议人员回执

2012年12月12日

附件:

全国种植业工作会议通知–发各省农办农〔2012〕90号.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ZZYGLS/201212/P020121214336935720343.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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