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农业部 | 文号:农办经[201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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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3-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农办经[2010]3号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2010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现就农业系统做好2010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2010年农业系统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的部署,以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着力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健全减轻农民负担长效机制、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加强农资生产流通环节监管、加大强农惠农政策检查等工作。
一、切实解决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突出问题
1.依法落实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认真总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经验,完善登记试点方案,扩大登记试点范围,健全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制度。继续开展延包后续完善工作,全面落实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坚决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和农户,确保农村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2.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推广使用土地流转合同标准文本,加强对大面积、长时间土地流转项目监管,确保土地流转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加快培育土地流转服务组织,依托基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健全村有信息员、乡镇有中心、县市有网络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开展信息发布、合同签订、政策咨询、价格评估、纠纷调处等服务。按照产权明晰、形式多样、管理严格、流转顺畅的要求,加快建立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健全交易规则,引导土地流转规范有序发展,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3.加快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认真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按照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需要,指导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加快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体系。深入开展法律学习宣传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进法律进村入户,引导农民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加强仲裁员培训,制定仲裁员培训规划,建立健全仲裁员培训制度。抓紧制定地方配套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规范开展调解仲裁活动。
4.加强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土地承包信访督查督办,对进京到省信访的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实行重点治理。加强与纪检、监察(纠风办)、国土、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土地承包法律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违法调整收回农民承包地、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地、借土地流转非法改变土地用途等严重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问题,健全依法解决农民土地承包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农民负担监管,构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有效机制
1.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农村乱收费的专项治理。深入推动在全国范围内重点开展对农村中小学乱收费、修建通村通乡公路向农民或村集体摊派集资、农民建房乱收费和农村公费订阅报刊乱摊派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力求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2.继续实施重点地区农民负担问题的综合治理。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一些问题突出的地方开展综合治理,着力解决区域性、综合性的农民负担问题,实行部省联动,加大治理力度。
3.积极推动扩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专项检查,认真总结一事一议及财政奖补试点经验。加大奖补力度,扩大试点范围,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改善自身生产生活条件,探索建立新形势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有效机制。
三、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1.加大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督促各地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十四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摸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底数,建立农村集体“三资”台账。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情况不明的地方,结合实际以省或市级为单位统一部署,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加强集体资源的承包、出让管理,建立公开协商、招投标、拍卖等制度,力争在集体资产资源开发处置引入市场机制等方面取得新进展,确保农村资源高效合理利用,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因地制宜推行本村重大事项由党支部提议、支委会和村委会联席会议商议、全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工作法,保障农民对集体“三资”使用、收益、分配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2.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对具备产权制度改革条件的村进行分类指导,稳步推进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界定、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产权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决策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构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3.继续推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按照中纪委、财政部、农业部、民政部新近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和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搞好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化调查摸底,引导合作社建立良好的内部分配积累和风险保障机制。加大财务公开力度,规范民主理财程序,修改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程序,细化公开内容,积极推行村民点题公开、建立信息公开平台,做好“难点村”综合治理,进一步巩固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的成果。要尊重农民意愿,履行民主程序,依法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不断完善工作措施,规范代理服务流程,提高代理服务质量,确保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四权”不变,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4.加大“三资”管理检查监督力度。重点督促检查加强资产清查、登记、评估和经营等制度建设,坚决纠正擅自处置和侵占集体资产资源,严肃查处截留挪用贪污集体资金,侵占集体权益等问题。着力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切实防止和纠正截留、挪用集体资金,私设账外账逃避监管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农村审计监督,整合审计工作力量,在做好日常审计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土地补偿费以及农民负担等专项审计,公开审计结果,纠正存在的问题,建立审计移送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制度。
四、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农业行政许可及后续监管,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明确监管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加强农资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监管,强化重大案件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非法生产经营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大力推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着力完善农资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要切实加强农资市场日常监管,完善农资市场监管规定,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保证农资监管工作不留死角。要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突出重点农时、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有计划地开展各种专项行动,逐步解决农资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农资产品质量,维护农资市场正常秩序。
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是保障农村社会稳定、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保证,对于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农业部门要履行职责,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检查,健全工作责任制,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严格目标考核,层层抓好落实,为实现“两个千方百计”和“两个努力确保”的目标创造良好环境。各省市在11月10日前将贯彻执行情况及有关统计情况报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
附件:2010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计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1
2010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计表(一)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日期:年月日
内容
项目
村
合计
备注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
审计人数
处理人数
违纪金额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
实行村数
附件:2
2010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计表(二)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日期:年月日
内容
项目
数量
备注
纠正违法调整收回承包地、强迫流转承包地等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行为
纠正问题
涉及亩数
涉及金额
纠正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行为
纠正问题
减轻农民负担金额
村级财务集中清理整顿
清理村数
涉及金额
填表说明
1.村指行政村,备注中注明本地区乡镇、村总数;
2.“处理人数”包括纪律处分人数和组织处理人数;
3.“涉及金额”、“涉及亩数”是指纠正、查处的金额或亩数;
4.金额计数单位为万元,查处、纠正问题计数单位为个;
5.统计时间截至2010年10月31日,于2010年11月10日前一式两份报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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