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水产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的通知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农办渔〔2010〕32号
颁布日期:2010-03-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水产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的通知

农办渔〔2010〕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有关水产品质检中心,有关单位:

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部定于4月下旬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全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总结2008年以来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研究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及措施,部署以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确保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水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的全年监管工作。

二、参加人员

(一)各省级(含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部门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处(室)领导、部分省(区、市)主管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的渔政机构领导;

(二)部分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分管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厅(局)领导;

(三)部分承担2010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的质检中心负责人;

(四)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相关负责人。

三、时间、地点

时间:4月26-27日,25日报到,会期一天半。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之江饭店(杭州市莫干山路188号-200号,电话:0571-88066888)。

宾馆交通:萧山机场可坐机场大巴至武林门下车,转乘Y8路至石灰桥站;城站火车站可乘K95路至石灰桥站,下车步行即到。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部门对2008年“长春会议”以来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总结,研究提出2010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措施建议。

(二)请部渔政指挥中心、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和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分别对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水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可追溯制度建设,水产苗种及渔用药物管理等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工作建议。

(三)会务工作委托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质量与标准研究中心具体承办。请各单位严格按附件确定的代表名额派员与会。

请各有关单位于4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材料电子稿件报我部渔业局市场与加工处,并将参会人员有关信息填写好会议回执,传真至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质量与标准研究中心。

联系人及方式:

1.农业部渔业局郭云峰

电话:(010)59192927、59192995(传真)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俞峥、刘定康

电话:(0571)88007036、13588031995(俞)、88007108

(刘),88845219(传真)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3.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马兵、穆迎春

电话:(010)68672898(兼传真)、13601329886(马)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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