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垦农业产业化国际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农办垦[2010]13号
颁布日期:2010-02-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垦农业产业化国际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的通知

农办垦[2010]13号

为了及时掌握农垦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产业化经营情况,根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我部决定对农垦系统61家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见附件1)2009年的经营情况进行监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农垦系统61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要认真阅读填表说明(见附件3),如实填写《农垦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情况监测表》(见附件2),并报垦区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审核。

2.垦区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本垦区的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填报《农垦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情况监测表》,经审核无误后,于4月20日前以电子文本(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部农垦局科技经贸处。

3.中国农垦信息网(网址:WWW.chinafarm.com.cn/gov)同时刊发此通知和监测表,各垦区和龙头企业可在网上下载。

4.未能按时报送的企业,要提出详细的文字说明材料,经垦区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确认并盖章后,报我部农垦局科技经贸处。在填报过程中如有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我部农垦局科技经贸处联系。

联系人:李菊

联系电话:010-591926265919266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O一O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农垦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http://www.agri.gov.cn/govpublic/NKJ/201003/P020100312504919364865.doc

2.农垦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情况监测表(表1至表6)

http://www.agri.gov.cn/govpublic/NKJ/201003/P020100312504919835460.doc

3.农垦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情况监测表填表说明

http://www.agri.gov.cn/govpublic/NKJ/201003/P02010031250491983881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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