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田节水示范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田节水示范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农业部 | 文号:农办农〔2010〕4号 |
|---|---|
| 颁布日期:2010-01-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田节水示范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农办农〔201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去年,我国农业生产先后遭遇了历史罕见的特大冬春连旱和东北及内蒙古伏旱秋旱。面对两场旱灾的严峻形势,各级农业部门积极应对,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科学抗旱,普及推广农田节水技术,大旱之年,获得粮食大丰收,实现连续6年增产。农田节水作为科学抗旱的重要技术措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抗旱保丰收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农田节水技术集成、示范和推广工作,强化农田节水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农业用水生产效率,我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田节水示范活动,组织制定了《全国农田节水示范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域农田节水示范活动工作实施方案。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创造条件,落实各项措施;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示范内容,强化服务指导;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关注氛围,整合有关资源,扎实开展农田节水示范活动。请于2月底前将本省区市(含兵团)农田节水示范活动方案上报我部种植业管理司。
联系电话:010—5919337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全国农田节水示范活动工作方案
http://www.agri.gov.cn/govpublic/ZZYGLS/201002/P020100224642422305219.doc
2、农业部农田节水示范区标牌(样式)
http://www.agri.gov.cn/govpublic/ZZYGLS/201002/P020100224642422934797.doc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