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下达2009年项目管理工作经费的通知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农财发〔2009〕174号
颁布日期:2009-10-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农业部关于下达2009年项目管理工作经费的通知

农财发〔2009〕17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农业部200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09]168号)要求,经我部审核,现将2009年项目管理工作经费下达你单位(详见附件),用于承担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管理相关工作。请列入2009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10“执法监管”,专款专用。

该项目已列入财政国库直接支付范围,资金由财政部直接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财政专项管理工作经费”明细账,按照项目内容、经济分类及相关财务制度规定进行专账核算,合理列支相关费用。主管部门(单位)要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并请于2009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分别按项目内容和经济分类进行分析)报送我部财务司。

附件:农业部2009年项目管理工作经费资金分配表

http://www.agri.gov.cn/govpublic/CWS/200911/P020091125576260363772.ceb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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