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马铃薯生产机械化现场会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马铃薯生产机械化现场会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农业部 | 文号:农办机[2009]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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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9-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马铃薯生产机械化现场会的通知
农办机[2009]38号
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农机管理局(办):
为贯彻落实全国秋冬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马铃薯生产机械化,提高马铃薯综合生产能力,我部定于9月下旬在内蒙古自治区召开马铃薯生产机械化现场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马铃薯生产全程机械化现场演示、机具展示;
(二)参观马铃薯生产农机大户和专业合作社;
(三)主产省和示范县工作经验交流;
(四)部署马铃薯生产机械化工作。
二、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9月25日,会期1天;
会议地点: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
报到时间:9月24日;
报到地点: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52号宾悦大酒店电话:0471-6605588
会务由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管理局负责。会议安排接站,请与会代表提前将火车、飞机到达信息在会议回执上注明或与会务联系。
会务联系人:
董林香电话:0471-665208413947189296
赵克勤电话:0471-665220913947189015
三、参加人员
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甘肃省(区、市)农机管理局主管处长和农机推广站长各1人;2009年全国马铃薯生产机械化示范县农机局主管局长。
四、有关要求
1.请内蒙古及1个示范县、甘肃、陕西、宁夏、贵州省(区)农机管理局作马铃薯生产机械化工作典型发言,准备15分钟汇报交流材料,于9月18日前将电子稿报农机化司监督管理处。
2.以省(区、市)为单位,于9月21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格式见附件)电子邮件或传真报我部农机化管理司监督管理处,请勿超员。
联系人:张汉夫
电话:(010)5919286759193308(传真)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会议报名回执附件下载
http://www.agri.gov.cn/govpublic/NYJXHGLS/200909/P020090924398693723089.doc
农业部办公厅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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