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马铃薯生产机械化现场会的通知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农办机[2009]38号
颁布日期:2009-09-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马铃薯生产机械化现场会的通知

农办机[2009]38号

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农机管理局(办):

为贯彻落实全国秋冬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马铃薯生产机械化,提高马铃薯综合生产能力,我部定于9月下旬在内蒙古自治区召开马铃薯生产机械化现场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马铃薯生产全程机械化现场演示、机具展示;

(二)参观马铃薯生产农机大户和专业合作社;

(三)主产省和示范县工作经验交流;

(四)部署马铃薯生产机械化工作。

二、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9月25日,会期1天;

会议地点: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

报到时间:9月24日;

报到地点: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52号宾悦大酒店电话:0471-6605588

会务由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管理局负责。会议安排接站,请与会代表提前将火车、飞机到达信息在会议回执上注明或与会务联系。

会务联系人:

董林香电话:0471-665208413947189296

赵克勤电话:0471-665220913947189015

三、参加人员

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甘肃省(区、市)农机管理局主管处长和农机推广站长各1人;2009年全国马铃薯生产机械化示范县农机局主管局长。

四、有关要求

1.请内蒙古及1个示范县、甘肃、陕西、宁夏、贵州省(区)农机管理局作马铃薯生产机械化工作典型发言,准备15分钟汇报交流材料,于9月18日前将电子稿报农机化司监督管理处。

2.以省(区、市)为单位,于9月21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格式见附件)电子邮件或传真报我部农机化管理司监督管理处,请勿超员。

联系人:张汉夫

电话:(010)5919286759193308(传真)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会议报名回执附件下载

http://www.agri.gov.cn/govpublic/NYJXHGLS/200909/P020090924398693723089.doc

农业部办公厅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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