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下达2009年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农财发〔2009〕134号
颁布日期:2009-09-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农业部关于下达2009年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

农财发〔2009〕134号

有关省(计划单列市)农业厅(委)、陕西省果业管理局、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农业部200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09〕168号)要求,经我部审核,现将2009年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项目资金下达你单位(详见附件),用于项目区农民使用农业实用新技术补贴。请列入2009年度2130106“技术推广”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专款专用。

该项目已列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资金直接拨入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要在收到资金15天内,将项目资金转拨项目承担单位。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项目”明细账,按照项目内容、经济分类及相关财务制度规定进行专账核算,合理列支相关费用。项目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并于2009年12月31日前将苹果套袋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分别按项目内容和经济分类进行分析)报送

我部财务司和种植业管理司;网上养殖技术推广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报送我部财务司和畜牧业司。

附件:2009年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项目计划和资金分配表

http://www.agri.gov.cn/govpublic/CWS/200910/P020091012463215122635.ceb

二○○九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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