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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单位:农业部 | 文号:农渔发〔2009〕26号 |
|---|---|
| 颁布日期:2009-07-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农业部关于成立国家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农渔发〔2009〕2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加大增殖放流力度”的要求和《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资源养护措施,科学发展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事业,我部决定成立国家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专家委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委员会为我部设立的咨询、顾问性非常设议事机构,主要职责是就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方面的重大理论、技术和管理问题提供科学咨询和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专家委员会下设顾问组和海洋、内陆两个工作组。顾问组由国内水生生物资源养护领域的知名院士专家组成,工作组由在水生生物、渔业资源、水域生态环境、水产养殖等相关领域具有影响力的专家学者组成。三、专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我部渔业局负责,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协助开展相关工作。我部将于近期向专家委员会成员颁发聘书。
四、请各单位大力支持专家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为专家委员会成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同时,要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等相关理论技术研究,建立资源养护专家咨询制度,为科学规范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奠定基础。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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