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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单位:农业部 | 文号:公告第1234号 |
|---|---|
| 颁布日期:2009-07-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234号
农业部公告第1234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青岛六和药业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申报的癸氧喹酯溶液等2种兽药为新兽药,现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的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重庆方通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申请的金根注射液规格的变更注册。
特此公告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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