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种子市场春季检查和种子生产基地检查有关情况的通报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种子市场春季检查和种子生产基地检查有关情况的通报

农办种〔2014〕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根据《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农办种〔2013〕30号)安排,我部组织开展了2014年种子市场春季专项检查和种子生产基地专项检查行动。现将种子市场春季专项检查质量不合格结果,以及种子生产基地专项检查发现的玉米种子无证生产情况予以通报(见附件)。

对通报案件,请有关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种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查处,涉嫌犯罪的,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查实的违法生产经营主体及相关市场、基地,要作为今后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农政发〔2014〕6号),相关省(区、市)应及时公开办结案件信息,并将查处结果报送我部种子管理局。

联系方式: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市场监管处

电话:010-59193114

传真:010-5919319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种子市场春季专项检查质量不合格结果

2.种子生产基地专项检查发现的玉米种子无证生产情况

农业部办公厅

2014年12月9日

附件:

农办种〔2014〕28号.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ybzzj1/201412/P020141212590369680990.ceb

农办种[2014]28号附件印发稿.doc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ybzzj1/201412/P02014121259036999117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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