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第九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4-11-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第九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

农医发【2014】34号

近日,北京等4个省级兽药监察所报送了2014年10月份兽药监督抽检经抽样确认的23批假兽药相关信息。其中,非法兽药生产企业1家(附件1),涉及假兽药1批(附件2);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本企业生产的假兽药22批(附件3),现予公布。请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公告(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规定和以下要求组织查处。

一、对列入附件1的非法兽药生产企业,要立案排查,捣毁造假窝点和经销渠道。

二、对列入附件2和附件3的假兽药,要立即组织清缴销毁,并对兽药经营单位依法实施处罚。

三、对列入附件3的标称兽药生产企业,要迅速组织核查,发现附件3所列假兽药,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附件:1.非法兽药生产企业名单

2.非法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假兽药汇总表

3.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本企业生产的假兽

农业部

2014年11月26日

附件1

非法兽药生产企业名单

标称浙江省的企业有(1家):浙江浙大五洲药业有限公司

附件:

附件2非法兽药生产企业的假兽药.doc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SYJ/201412/P020141216523645679220.doc

农医发〔2014〕34号.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SYJ/201412/P020141216523645838314.ceb

附件3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本企业生产的假兽药.doc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SYJ/201412/P0201412165236458323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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