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农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农办市[2013]22号
颁布日期:2013-11-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农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今年对专业统计报表和指标的修订,结合近年来报表制度执行情况,我部对2014-2015年《农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进行了调整,并已报请国家统计局批准(批文文号:国统制[2013]115号)。现将文件印发,请严格遵照执行,按时完成各项调查任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请参照本制度要求,及时与自治区农业厅沟通相关调查情况,由农业厅统一报送全区口径调查数据。

附件:1.农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2.农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修订说明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11月14日

附件:

附件1农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doc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SCYJJXXS/201311/P020131127567680527019.doc

附件2报表制度修改说明.doc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SCYJJXXS/201311/P020131127567680833315.doc

2013(农办市[2013]22号).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SCYJJXXS/201311/P020131127567680998673.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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