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培训班的通知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3-03-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培训班的通知

农办企[2013]10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农业(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2013年,农业部和财政部将继续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为加强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定于4月上旬在北京举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学习贯彻2013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二)介绍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的操作和使用;

(三)分专题介绍2013年奖补设施的建造、使用、维护和管理等内容。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培训班分两期,第一期培训时间为4月1-2日(3月31日下午报到);第二期培训时间为4月7-8日(4月6日下午报到)。

(二)地点: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崇学大厦B座(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霍营,行车路线见附件3)。

三、参会人员

(一)有关省(区)农业(农牧)厅(局、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负责农产品加工工作的处级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各1名。

(二)有关省(区)级技术依托单位专家3名(分别承担马铃薯贮藏、果蔬贮藏和果蔬烘干3个领域的技术服务工作,如果2013年省内仅安排1-2个领域的设施建设,参会人员调整为1-2名)。

(三)2013年项目实施县(市)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依托单位专家各1名。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请各省(区)农产品加工主管部门处级负责人带队,严格按照附件1要求的人数和期数,组织好人员参加培训。请参加培训的人员按时自行报到,自带笔、本等。

(二)提交汇报材料。请各省(区)和项目县(市)认真准备项目汇报材料。内容包括:2012年项目实施的主要做法;2012年项目取得的成效;目前存在的问题;今年工作打算;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加大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资金支持的建议及理由。

(三)认真学习研讨。请各位学员根据培训要求,专心听课、用心思考、深入研讨,真正学有所获、学以致用,为实施好今年项目打牢基础。

请各省(区)将培训班报名回执及汇报材料的电子稿于3月25日前发至[email protected]

五、联系方式

(一)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

联系人:刘晓军010-5919271713910020908

戴露颖010-5919271315210439551

(二)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

联系人:王玲玲010-8170336213661188550

附件:1.培训班人数及期数安排表

2.培训班报名回执

3.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行车路线图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3月15日

附件:

附件.doc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XZQYJ/201303/P020130328571265097309.doc

农办企〔2013〕10.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XZQYJ/201303/P020130328571265566903.ceb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婚姻法全文